如何能与强迫症并存?
曾经听过「要康复,就要接受强迫症」,「要与强迫症并存,不要与它起舞」等等。但心内就是无法接受,自己已经被强迫症折磨得死去活来了,恨不得把它碎尸万段,还要我接受它,与它并存?甚至像Maylee那样爱强迫症?根本没有可能啊!
P.S. 除了德国,英格兰和阿根廷也是踢不出大将之风,看来都是巴西的囊中物了。 症状只是你违反自然规律而造成一种结果,并不是什么实质的东西。不违反,就不存在,放开怀抱,一切都是没什么大不了的。 同意withboy的话,得了强迫症就不得不要学的宽容,为何不试着接受看看呢? 我认为忍受是接受的高级阶段,没有一段时间的忍受,就不可能真正接受。对森田的理解不够,对实践的感受不深,想一下子接受症状,拥抱症状是不切实际的,很可能陷入新的矛盾之中。
个人观点,请各位批评指正。
P.S. 荷兰还是不错的,虽然我更喜欢巴西。 就象作用力越大,反作用力越大,如果真要把症状碎尸万段的话,症状可能更严重了,而你却是伤痕累累了,但是否要爱上强迫症吗?如此而来,岂不是要我们接受反复的思考和反复的强迫动作,此种所谓共存无非是要强迫症刻意的存在。仍然是对症状的一种压抑。 当这些思想与行为出现时,我非常清楚这是不真实的,是与环境脱节的.
——这就是森田疗法对于“事实唯真”的认知矫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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