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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kuqizizhihua

心理治疗基础(许又新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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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16 11: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章  适应与调节


  本章所说的适应指个人借助行为对社会的适应(social adaptation),调节指个人对内心活动的调节(self—regulation)。此二者互相联系且互相影响或制约,实际上很难分得一清二楚。例如,与相识者交谈,如果很投机,心情自然是愉快的,这从外显行为看来只是一种适应,但同时却带来了良好的自我调节。一般地说,良好的自我调节是通过积极的社会适应性行为完成的。遗憾的是,许多神经症病人和人格障碍患者往往忽视了这一点,至少,对此缺乏深刻的体会。



第一节 原因和目的


    人的行为有原因,也有目的。对它们进行研究,有利于深入理解人类的行为,对心理治疗也有重要意义。

    不论采用什么样的因果观,因果观总是隐含着决定论。目的观相反,它意味着人有意志自由,对行为有选择的自由。心理治疗的前提是,一个人对可能的行为有选择的自由。人的行为总是体现着某种目的,即使行为人对目的没有觉察到或者不承认,社会也不会同意行为人的观点,尤其是行为涉及他人利害的时候。例如,某人说话几乎每句话都带有“国骂\",就像英语带冠词一样。对此,他可以用他父母亲三句话不离“国骂’’作为原因加以辩护。人们还是会认为他说话不文明,即给予否定的评价。假如人的行为是由原因决定的,在因果的锁链上当然没有个人自由容身的余地,那也就谈不上对人的行为进行评价了。如果我们断言,人的行为是由原因绝对地决定了的,毫无自由之可言,那么,心理治疗便谈不上。心理治疗的成效取决于病人的主动性、积极性、能动性,而这些都属于目的范畴。因此,行为目的之分析和研究,对心理治疗具有根本的重要性。

    行为的目的是各式各样的。

    区别外目的和内目的很有必要。商人做买卖,目的是赚钱;儿童跑跑跳跳,目的在于活动本身给他以快乐和满足。前者叫外目的,后者叫内目的。

    很多行为既有外目的,也有内目的。外目的太强烈时,内目的可能消失。例如,因紧急任务出差,途中往往无心欣赏风景和玩味旅行的愉快。内目的太强烈时,外目的也可能消失。有些赌徒不计较输赢,只求赌得“过瘾\",便是一个例子。据说,陀斯妥耶夫斯基就有这种毛病。所谓为x而x的行为,都是专心体验行为过程中的满足感而不顾行为外目的的“上瘾’’行为。病人向医生诉苦本是手段,目的是得到治疗。不少神经症病人对治疗已经失望,他们也不要求医生开处方,但还是经常跑医院,他们为诉苦而诉苦.手段已经目的化了。难怪有些西方精神病学家称神经症为“诉苦病\"了。

    目的和手段可以互相转化。目的转化为手段叫做目的手段化。手段转化为目的叫做手段目的化。

    兼有内外目的之行为.就个人行为的发展历程而言,总是一个目的出现在先,一个目的出现在后。先有内目的,后有外目的,也就是目的手段化,这往往意味着人的生物性之社会化。例如.幼年打球只是为了“好玩”(内目的).长大后进了国家队,打球成了为国争光的手段,赢球成了外目的。胜败关系国家荣誉,这个外目的太强烈了,内目的往往趋于消失,球员们可以完全体验不到打球的乐趣,反而感到十分紧张。如果打败了,更可能只是感到苦恼和沮丧。反过来,如果先有外目的,后有内目的,则是手段目的化,意味声社会价值之个人化或奖励的内在化(自我奖励)。如果我们读书只是为了避免惩罚和得到奖赏,为了通过考试或获取高分而夸耀于人,为了将来谋求一份好工作,为了名利和地位,那么,读书就只是一种手段。如果我们在读书过程中因知识的增长、对人生的体会和自我境界的提高而感到满意和愉快,读书这一手段也就目的化了。其实,人生来就有好奇心.这是学习的一种初始动力。满足好奇心是我们学习本来就有的内目的。主要由于不恰当甚至错误的教育内容和方式,许多人的好奇心被践踏了,这是教育之最大的失败。对于幼童,游戏是学习的主要形式。如果家长和教师善于将知识教育与游戏相结合,幼童将以极大的热情和兴趣猎取各种知识。遗憾的是,家长和教师往往把学习跟游戏对立起来,对孩子干预过多,约束和禁忌太多,惩罚太多,而鼓励、奖赏、启发和诱导太少,其结果,学习成了一种苦差。作者认为,培养孩子的学习兴趣,是教育的首要任务之一。据说伽利略有言:教人以其性之所无殆不可能,助人发挥其所固有,则能事毕矣。这真是把为师之道说得淋漓尽致了。一位家长或教师,即使教了孩子不少知识,但如果摧残了孩子的学习兴趣,败坏了孩子读书的胃口,或者,阻碍了孩子社交技巧和兴趣的发展,苦了孩子的精神生活,那仍然是犯了很大的过失。说得严重一有可能害了他一辈子。青少年以学习或社交为主要内容的心理冲突,其根源往往就在这里。

    有人无论做什么总是两眼死死盯着外目的.似乎从来没有什么内目的。什么叫精神空虚?没有内目的之谓也。有一位已经退休的病人,苦于退休生活无聊,焦虑不安。有人建议她不妨栽花养鸟,病人回答很干脆:“栽花?还不如种菜呢。养鸟?我还不如喂几只鸡呢。,’又有人建议她去上老年大学,她说:“我这么大岁数了,还学习干吗?”这就难怪她要无聊苦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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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16 11:25:3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节  行为的效应


    行为有客观效应和主观效应。

    客观效应又可分为社会效应和身体效应。生产劳动的社会效应是创造财富,身体效应也许是提高了健康水平,身体更加结实了,也许是使肝炎加重了。斗殴的社会效应可以是伤害了别人和破坏了社会治安,身体效应可以是同时也伤了自己。

   主观效应指行为者在行为过程中心理活动和状态的变化,尤其是内心体验。这又有直接与间接之分。如果行为者对某种行为感兴趣,乐而为之,他在行为过程中的直接体验是愉快的或使他满意的。如果行为者对某种行为不感兴趣,甚至是强迫自己去做的.直接体验便是不愉快的,甚至感到十分苦恼。间接的主观效应是别人或公众对行为的评价和奖惩造成的。如果有人夸他做得好,他会感到高兴;如果有人骂他缺德,他会感到不满或生气,总之是不痛快,甚至痛苦。   

  值得注意的是,间接的主观效应是延迟发生的,它是行为造成了客观效应后引起别人的反应的产物,因此,行为者必须付出期待的焦虑作为代价,不论是希望得到别人的好评,还是担心别人的指责或惩罚。如果行为者对他所从事的行为既谈不上什么兴趣爱好,也没有什么不情愿和内心的阻力,那么,期待间接的主观效应可以成为行为者的主要目的,而在行为过程中的体验便很可能主要是焦虑。

  在社会条件相对稳定(没有什么大的急剧变化)的一段时期里,个人行为序列中良好的自我调节之一个必要的环节,是行为者的主观体验。一切客观效应都要通过体验这个环节,才能对下一步行动有所影响,人们也往往根据体验来对行为作出符合自我需要之选择和取舍(即良好的自我调节)。

   不妨用比喻来说明:有些不懂医学的人以为,人只有靠视觉才能走路不跌跤,这是不对的。人主要靠来自肌肉、肌腱和关节的本体感觉,才能判断自己肢体的位置、姿势和活动情况,才能保持身体平衡和走路不跌跤。盲人可以表演精彩的健美操和舞蹈,说明视觉在这里并非必要。反之,本体感受系统有严重损害(如神经科病)或暂时性功能障碍(如喝醉了酒)时,即使视觉正常,仍免不了东倒西歪、跌跌撞撞。

   神经症病人压抑自己的情欲,以致体验并不反映病人的需要是否得到了满足。这就是为什么病人的理智和视听正常,能够对客观环境作出正确判断,在社会生活中却反复“跌跤’’而不能吸取教训的缘故。神经症病人在行为过程中的直接体验是完全“盲目的”,就像丧失了本体感觉的病人那样。

    违反自我需要和欲望的行为可引起不快体验,但由于这种行为以引起别人赞赏为目的,神经症病人照例忍着不愉快去做。如果得到了赞赏.并且赞赏掩盖了原来的不愉快,病人便会误以为这种行为是符合自我需要和欲望的,这就是病人歪曲的体验的一种情况。另一种情况是,儿童少年时按自我需要进行的活动常受指责和惩罚,以致需要一旦在意识中浮现,便引起对惩罚的恐惧,需要得到满足的行为也容易引起恐惧和不安,这等于体验给需要以否定的评价。总之,歪曲的体验积累多了,时间长了,自我便严重地歪曲了。严重的心理冲突者极力隐藏自己的需要和欲望,也就是隐藏真实的自我,把自己装扮成另外一种人,目的是为了赢得别人的赞赏和避免遭受非议或惩罚,就像戴着面具一样。再一种情况是,歪曲的体验使病人故意跟自己作对,反其道而行之,不想好事专想坏事,明知对自己有利的事不做,明知对自己不利的事却偏要去做。

    我们在日常生活和待人接物的时候,并非完全甚至主要不是靠耳目所得的情报和抽象的大道理来评定自己的行为是否过分,而是靠内心体验随时调整行为。大道理只能起“宏观”调控作用,如不违法,不伤害别人。时刻起作用的“微观”调控几乎完全取决于内心体验。很多神经症病人显得很拘谨,说话吞吞吐吐,笔直地坐在椅子边上,有扶手和靠背却不利用,显然是“微观”调控出了故障。读书为什么可以读出神经衰弱,而凭兴趣打麻将却打不出神经衰弱呢?因为感兴趣才打,没有兴趣我们便不打。春节打麻将时间太长,疲乏了,兴趣会下降,甚至头昏眼花,六饼和九饼也分不清楚了,我们自然就不再打了:“咱们睡觉吧,睡一觉起来再打吧。”因而不会发生打麻将和不打麻将的心理冲突。对读书本身并不感兴趣或已经疲乏了仍坚持读书是什么缘故呢?怕考试不及格,怕考不上大学,怕父母指责,怕丢面子,等等。一句话,原来就缺乏内目的(对读书本身的兴趣和满意感、成就感),或者,由于过分疲劳或外目的太强烈而使内目的消失了。

    有一种理论认为,神经症病态的关键在于认知的绝对化、偏颇等,这是讲不通的。解放前,我认识一位老太太,她相信世界上的人都是善良的。这是一种绝对化和偏颇的认知,因为实际上世界上有坏人。其实,上述看法只不过是这位老太太本人善良之心的投射而已,但这种投射是健康的。这位老太太乐善好施,人际关系良好,个人生活勤劳俭朴,心情总是稳定而乐观的。人们从来没有见她发过脾气和叨唠抱怨,她也从来不说别人的坏话,并且对别人的优点和长处很敏感,经常给以肯定的评价。孩子们都乐意亲近她,她也很喜欢和关心孩子。左邻右舍的父母打骂孩子,她就成了孩子的保护神。用认知理论来说,这位老太太的精神健康是建筑在一个绝对化和偏颇的认知基础之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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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16 11:51:5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节 道德情感


    低层次的心理对高层次的心理起不了调节作用,这就是为什么物质生活的享乐填补不了精神上的空虚。同一层次的心理活动之间的代偿,其调节作用是有限的,例如,用虚荣心代偿个人耻感,往往使人争强好胜而又输不起,到头来有可能陷于心理冲突之中而难以自拔。只有高层次心理活动对低层次心理活动的调节才是最有效的和健康的。但是,我们必须记住,高层次的心理只有在低层次的需要得到满足之后才能发展起来。问题的关键在于,低层次需要必须在童年得到满足,少年以至青年期较高层次的需要才会出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大多数人都认为是理所应该,但是,究竟有多少人为人民服务已经成了他们真正的需要,那就很难说了。神经症病人把“应该”当作他们的需要,是一种根本性的自我歪曲,这一点已经在第二章里讨论过了,而其根源则在第四章里进行过分析。

  道德情感是人类心理的最高层次。因此,我们现在就来讨论道德情感是怎样发展起来的。

  幼童为别人服务的行为一开始只是手段,目的是得到长辈的报酬,最初几乎完全是为了满足本能的需要,如食物、爱抚等。稍大的儿童可以做到把自己的糖果分给别人吃,为的是得到长辈更多糖果的奖励。奖励起了强化孩子行为的作用,同时也促进了儿童预见性的发展。儿童的利他行为(如分糖果给别人吃)尽管违反了本能的即时需要,但儿童已经能够预见到,随之而来的是本能得到更好的满足。行为继续发展下去,便达到这一阶段之充分发展的形式,表现为精神上的满足可以取代本能的满足,也就是说,只要得到夸奖,即使不给糖果补偿,儿童也感到心满意足。然而,到此为止,儿童的行为仍然是准道德的,它离不开别人的报酬,不论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再继续发展下去,就有可能发生一种奇迹式的飞跃或质变。利他行为不仅违反本能的需要,而且会给行为者造成肉体的不适或痛苦.然而,行为者在行为过程中却体验到了愉快。这种愉快不再依赖于别人的奖励而取决于行为者本人自我肯定的评价。这便是道德的愉快或愉快的道德情感。可以简明地定义如下:一个人在进行他自认为对别人有利的行为过程中,或者,在看到自己的行为给别人造成了有利的效应时,行为者所体验到的愉快,叫做道德的愉快。

  当行为导致行为者肉体痛苦甚至危及生命时,或者,当行为与来自社会的任何形式的报酬都毫无联系时(例如别人根本不知道),或者,当行为招致了别人否定的评价甚至强烈的谴责时·行为者基于道德上的自我肯定而心安理得或感到愉快,这对于道德愉快来说是最具有特征性的。也许,只有经过上述考验的自我肯定,我们才有把握地说它是道德愉快的可靠基础。

  当利他行为只不过是手段的时候,它就还不是真正的道德行为。诚然,自我肯定归根到底只能来自社会的某种价值观。但是,一旦发展成了真正的道德行为,行为中的愉快就不再依赖于别人的评价而取决于个人心目中相对独立的自我评价了。我们可以说:道德愉快是社会性肯定评价的个人化和体验化,是社会性奖励的内在化。道德愉快是最高层次的自我肯定。道德行为由于它本身能引起愉快而使行为者感到满意,手段也就目的化了。因此,可以说,道德愉快是手段目的化之最高形式。也可以说,道德愉快成了利他行为之内目的。凡是坚信所有人都自私自利的人,他们不仅自己没有体验过真正的道德愉快,也不能投情地体验别人的道德愉快。

    一个人的行为如果有损于他人,他会遭到别人的抵制和反对.会受到指责甚至严厉的惩罚。一个人在违反社会规范的行为过程中,或者,在看到行为造成了损害别人的不良效应时,其所以会产生违禁性罪感,其社会根源就在于此。如果痛苦只限于对惩罚的恐惧,这还不是真正的违禁性罪感。完全没有罪感的反社会性人格障碍者,当严厉的惩罚即将来临时,他们也会恐惧。只有当一个人的精神痛苦跟他对自己的否定性道德评价直接相联系时,这才构成一种道德痛苦或违禁性罪感。因此,违禁性罪感实质上是把社会性惩罚变成了个人内在世界里的自我惩罚。也可以说,违禁性罪感是社会性惩罚的个人化和内在化。

    可见,道德愉快和违禁性罪感这两者发生、发展的条件和经过是完全不同的,二者之间不存在互相转变的可能。没有来自社会的奖励,不可能有自我奖励,也就不可能有道德愉快。没有来自社会的惩罚,不可能有自我惩罚,也就不会有违禁性罪感。这个要点,我们每一个为人父母者、做教师的人和从事心理卫生工作的人都应该弄清楚。单纯的惩罚不可能培养出高尚的情操,它只能塑造出伪君子或自卑自责自我折磨的人,也可能使人从根本上否定一切道德而走上反社会的道路。

    道德愉快实现了个人与社会之间矛盾的统一,是个人生物性与社会性的统一,也是矛盾统一的最高形式。道德愉快有减轻和消除各种精神痛苦的作用,尤其是,它能消除违禁性罪感的消极作用。道德愉快给人以巨大的满足感和最高的精神享受,它本身作用以构成行为的最高目的。道德愉快只有在利他行为中才能体验到,因此有理由认为,道德愉快是精神健康最重要的特征。一个人的道德愉快愈强烈,愈是经常地体验着道德愉快,他的精神卫生水平就愈高。

    违禁性罪感意味着个人与社会之间矛盾的不可调和性,也意味着社会对个人最后的和最严厉的判决。这种痛苦深刻、久远而弥散,可以影响整个人格。除了道德愉快以外,任何愉快都不能抵消和清除它。实际上,当一个人陷于违禁性罪感的痛苦之中时,他就体验不到任何真正的愉快。不仅如此,它还有极强烈的消极作用。道德愉快是自尊、自信、勇敢、坚韧不拔和乐观进取等许多优秀品质的坚实的基础。与此成鲜明对比的是,违禁性罪感对一个人的性格和价值观有腐蚀破坏作用,使原来赖以支撑的价值观坍塌,完全丧失自信,使生命失去意义。弗洛伊德发现,神经症病人不惜一切地采用各种防御机制,就是为了把违禁性罪感一层又一层地包裹起来。在一般人看来根本微不足道的错误病人也力图掩饰或巧辞加以辩解。因此,弗洛伊德推断,病人心理活动的核心部分是一颗一碰就痛的良心。这是精神病理学上的一个重大发现。

     然而,弗洛伊德认为,人类只有一种罪感,那就片面了。

  一个权利意识和自尊心充分发展的人,往往同时也是尊重别人的人,他可以为了维护别人的权利而不惜牺牲自己。有理想、有信仰的人也不可能不犯错误,错误意味着与自己的理想、信仰背道而驰。所以,这种错误引起的痛苦叫做自我背叛性罪感。自我背叛性罪感是积极的,它促使行为者拨正人生的航向,重新朝理想的目标驶去。而在改正错误、为理想而奋斗的过程中,行为者又会体验到成就感、满意感和道德愉快。所以,安吉尔(A·Angyal)称违禁性罪感是伪造的罪感(spurious guiIt)或病态的良心(morbid conscience),而称自我背叛性罪感为真实的罪感(realguilt)或健康的良心(healthy conscience)。

   我国传统文化强调的是义务而轻视个人的权利。忠、孝、节、义,全都是义务。个人权利被淹没在集体主义的汪洋大海之中。许多人不知道.集体主义也有不同的层次。由血缘关系所组成的集体,尤其是亲子集体,是一种初始的集体主义(primary colIec—tivism)。这种集体主义带有共生性(symbiotic),权利义务一类的的观念还没有明确的分化。次级集体主义(secondary collectivism)是以义务观为核心的集体主义,强调的是为父母、为皇帝牺牲自己的一切,必要时牺牲个人生命也在所不惜,而权利意识却是淡薄的,似乎一说起个人权利便是自私自利,便是不忠不孝。三级集体主义 (tertiary collectivism)当然也讲义务,但这是在个人权利意识充分发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义务。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

  从表面上看,中国人似乎很谦虚,但实在有些过了头。鄙人、不才、拙作等等也就够意思了,连妻子也跟着一起遭殃:称贱内!这是缺乏个人权利意识、缺乏个人尊严的鲜明表现。在第二章里提到过,我们之中很多人是多少有些自卑的,根子不仅在个人,也是传统文化毒素的产物。自卑的代偿是自大,所以我国多的是表扬与自我表扬相结合的祭文和墓志铭,而忏悔录却罕见。要知道感人肺腑的忏悔录是自我背叛性罪感的真实流露,它是催人向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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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16 14:05:0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节 占有与体验

    经验总是具体的和可以描述的。但是,不妨想象,当一个人既非愉快也不苦恼,对外界刺激一概不予注意,心里也没有想什么,有点儿类似高僧坐禅一般,总之,什么具体经验也没有时,他仍然体验着他的存在。这也许有助于我们理解,存在主义所说的存在是一种体验,它并不依附于任何具体的经验。

    存在主义哲学认为,如果把哲学和存在分开,那么,哲学就变成了一种好奇心的满足、理智的游戏、巧妙的精工细作,这是现代人心灵深处所不需要的。

    弗洛姆(E.Fromm)写过一本书:Haben oder Sein(1980)(三联有中译本:《占有还是存在》),对心理治疗者很有启发。这本书的基本观点大致如次:有两种根本不同的生活态度,一种是占有,一种是体验生活。对生活持占有态度的人容易出现心理卫生问题,而重视体验生活的人往往心理比较健康。

    占有是生活中很常见的事,也是情理中的事。我们必须占有一定的物,否则就会活不下去。婴儿把他们抓到的东西,不管是什么,甚至自己的手,都往嘴里放,这是占有的最原始的形式。近些年来,人们大谈中国吃的文化。在我看来,还是少谈为好。吃,这种最原始最赤裸裸的占有,实在算不得是文化的精华。一次在火车上听见一位先生大发宏论:“工农兵学商,团结起来吃中央”,真是感到茅塞顿开。在我国人们一年要吃掉多少国家的建设资金?国家统计局恐怕也只能估算出一个大概。改革开放以来,占有财富早已经成了一股滚滚洪流,把许多知识分子“忧道不忧贫\"的儒家传统几乎完全给吞没了。钱这东西确实重要。一个钱也没有,大概什么事也干不了。但我们只是为了占有金钱么?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人生真的就是这么回事么?假如我身无分文,难道就等于我这个人的存在毫无意义?说穿了,如果我们只是一个劲儿地去占有,忽视自我的存在,不去体验生活本身,岂不是本
末倒置,丢掉了根本?人生之舟的锚抛到什么地方去呢?

    下面从学习和人际交往两个方面来分别谈谈占有和体验这两种根本不同的生活态度。

    先谈学习。

    重占有的大学生上课用心听讲,唯恐没有听清楚教授讲的任何一句话,并且尽可能忠实地把教授讲的内容都记在笔记本上,以便课后复习背诵。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占有知识。如果问:占有知识又是为了什么呢?当然,为了通过考试得高分,为了得文凭和学位,为了夸耀于人而有面子,为了将来得一份好工作,如此等等,总之,还是为了占有。

    以占有的态度上学念书,最好的结局是将来装一脑袋知识,善于纸上谈兵,可以学而优则仕,但不会仕而优则学。因为已经当了官,再要往上爬需要的是另一种本事,书本里是找不到的。最坏的结局则是读出神经衰弱一类的精神障碍。由于对读书本身并无兴趣,也根本不去体会什么读书的境界,读书便必须用长远的利益或为父母着想等一类大道理来鞭策自己死记硬背,即使读得头昏脑胀也还得逼着自己坚持下去,怎么能不神经衰弱呢?

 与重占有的学习相反的是重体验的学习。《论语》一开头就是:“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可见,孔子把学习看做一件愉快的事。老夫子之所以“学而不厌”,奥妙就在这里。孔子还说过:“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论语。雍也》)这更进一步说明了他对学习的态度。

    重体验的大学生喜欢思考,喜欢钻研,常常给自己提出各种“为什么”,他们对考试分数并不太重视。更重要的是,他对书本里的新思想感兴趣。当然,也有不想读书的时候,那就干脆到运动场玩个痛快,或者找个凉快地方和一位女同学谈心,绝不装模作样:眼前摆着一本厚厚的教科书,心里却不知想到哪里去了。

    现代英语“兴趣”一词来自拉丁语inter-esse。这真是颇有存在主义的味道。esse相当于英文tO be,意思就是“存在”。可见,所谓兴趣,就是钻到存在里面去。中古英语list表示感兴趣,而list和lust(欲望)同根同源。可见,感兴趣跟受欲望的驱使往某件事里钻,是一个意思。这就很清楚了,钻不进去并非智力低下或缺乏所谓数学细胞、艺术细胞之类,而是不感兴趣。天下无难事,就怕没趣。

    许多人抱怨记忆不好,见了医生就诉苦说自己记忆坏透了。却从来没有人抱怨自己良心不好。记忆不好可以推卸责任,把责任推到大脑神经出了毛病上面,而良心不好这责任可推不掉。有趣的是,记忆真正坏透了的是老年性痴呆病人,但他们从不抱怨记忆坏,甚至活得还很快乐。

    抱怨记忆不好的人,往往是想记住的知识记不住,不想记住的令人烦恼的事却偏偏忘不了。记忆为什么故意跟这些人作对呢?这是由于他们故意跟自己作对的结果:不感兴趣的书本知识硬逼着自己去记,现实生活中令人烦恼的事却执意回避,不去想它,不去深入思考症结所在,不去解决它。一个人只要不接受自己,不接受现实,那就注定了要陷在苦恼之中而不能自拔。既然一脑门子全是苦恼,读书的兴趣从哪里来?记忆又怎么好得了?

    我们还要问:记忆好,要了它做什么?我看,世间的知识、财富、名利、权势等等,谁也占有不尽,记忆不够用那是必然的。可见,诉苦记忆不好的人,根子在于想占有的太多以致占有不了,因
而苦恼。当然.越苦恼,读书越记不住。如果没有什么苦恼和不切实际的奢望,记不住有什么要紧,反复学,经常学,总会记住的。过去有人说,半部《论语》治天下。我看,“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这一句话就可以治好抱怨记忆坏的神经衰弱患者。假如过目不忘,根本无需“学而时习之”就能考1 oo分,倒是无法享受“学而时习之”的乐趣,那损失也未免太大了。

    对于人际交往,同样有重占有和重体验两种根本不同的态度。

    人际交往最明显的就是谈话。如果没有什么特定的目的,也谈不上什么中心或主题,就叫做聊天(北京人叫做“侃大山”,四川人叫做“摆龙门阵”)。很多人视之为人生一乐。这就是重体验的交往。想到什么说什么,天南海北,什么都可以随意发挥,互相交流,既可增进彼此间的理解,也可以提高对人生的体会。


重占有的人在与人交谈时是不太自然的,甚至是紧张或焦虑不安的。他想利用或控制别人,又怕被人利用或控制。很多事情不能谈,因为那些信息、知识和观点都是他的所有物,不容别人染指。同时,他又想把别人心里藏的知识和观点引出来,以便据为已有。他也许沉默不语,等待着别人言多必失。他也许滔滔不绝,以显示自己精神上的富有,对工程师谈刚从《大众医学》上看到的最新医学成就,对艺术家谈从《知识百科》上看来的模糊数学,确实是一大快事,既增添了脸上的光彩,又没有知识经验泄密的危险。尽管谈不上什么信仰,但一言既出,明知理亏,也要跟人争个你死我活,因为他必须占有自己的观点,改变看法就等于丢失一样所有物。倘与人讨论专业领域内的问题,那就很费脑筋,既不能暴露自己的浅薄无知,又得提防别人把自己那点儿看家本领轻易就学去了。总之,对于重占有的人来说,人际交往等于勾心斗角,即使猎取不到什么新的占有物,至少也不能让人家占了便宜。所以,他们体会不到人际交往的乐趣,谈不上什么心灵的勾通。交往只是一种手段,目的是为了占有。

神经症病人很少能体会到交谈本身的意义和乐趣。如果是和医生交谈,病人一心想得到的只是关于诊断和治疗方面的帮助。他们心灵似乎是一栋紧锁着大门无人居住的空房屋。或者,他们的面具已经和皮肤长到一起而撕不下来了,所以,医生只能跟病人角色打交道,接触不到他们真正的自我。这是心理治疗的困难所在。治疗者唯有真诚坦率,才可望逐渐民展心理治疗关系。

根本问题在于对待人际关系交往的态度,是占有,还是体验。交往双方有了共同了体验的体验域,就一切都好办。夫妻之尤其如此。只要夫妻一方持占有的态度,家庭气氛便被污染了
毒化了。如果双方都投入地去体验交往本身,满足感和幸福感便会发芽、开花、结果。

占有态度是常见的表现是挑对方的错,指责对方,强行命令对方,而自己则绝对正确,至少是原则上正确。

占有态度的孪生兄弟是嫉妒。占有欲愈强烈,愈害怕配偶跟其他的异性相好。弗洛姆说:“爱不是占有。”遗憾的是,不带占有欲的爱实在太少见了。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也就不足为奇。控制和反控制的斗争似乎是婚姻一词的本义。

然而,我们必须学会体验生活。生活是个五味瓶。生活是个五味瓶,一点也不想吃苦是不现实的,也谈不上体验生活。即使愿意吃苦,但总把它当作享受快乐不得不付出的代价,那仍然不是真正地体验生活。生活的海洋如此深广,即使再活一辈子,也绝对体会不完。

存在主义哲学很难懂,不同作者说法也不同。但不论说法如何千差万别,人只要活着,存在体验总是根本性的。心理治疗都尽量多多体验生活,至少别老想着占有,那对心理治疗是大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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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9-28 17:29:2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节  行为和体验


行为治疗重视行为面轻视情感体验,心理分析重视情感体验而轻视行为。此两者不但各有所偏,并且它们都同样对行为和体验之间的相互作用给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

人的心理有行为和体验两个方面。行为是外现的和可观察的,而体验只有本人能直接感受到,别人充其量只能根据行为进行推断和基于自己的体验任类比(analogy)。“鲦鱼出游从容,是鱼乐也”《庄子·秋水》,就是一种类比。当然,在体验之类比中,投情(empathy)是不可少的。

因此,心理机制也有两种,即适应和调节。行为目标的选定,达到目标之计划制订,以及在实施过程中随时对行为的调整,属于适应的范围。内心活动,尤其是情感体验、信念和态度的自我改变,叫做自我调节。

一个人的行为受着社会要求和个人自我需要的双重制约。既符合社会要求又满足个人需要的行为称之为两全行为,这是精神健康的特征行为。在满足个人需要的同时却与社会规范背道而驰的行为,是反社会性行为。遗憾的是,以反社会性行为模式为特征的人格,其个人需要总是停留在较低层次而不能发展为高层次的水平。符合社会规范却与人个需要背道而驰的行为是自我折磨,这是神经症行为的特征,也是心理冲突的典型表现。

孩子自由自在地玩,父母便斥之为淘气,孩子老实呆着感受不处在,父母便加以赞赏:“乖孩子!”这样长大的孩子容易感受到社会要求与个人需要之间总是矛盾的。

精神痛苦不能老是忍受着。由于深埋着的和构成了人格的核心部分,牵一发而动全身,根本解决谈何容易。神经症病人只得采取各有短期行为。某种行为和态度(如逃避现实)可以从表面上暂时地减轻痛苦,却给进一步解决问题造成了的困难,这就可以称之为神经性行为或态度。

马斯洛(A.H.Maslow)认为,安全的需要、爱与归属感的需要、受人尊重的需要和自尊的需要,是所有人的基本需要。基本需要满足后,高层次的需要才会发展起来。基本需要未得到满足的各种病态者,他们自以为在追求高层次的需要,其实总是在以不成熟的行为模式追求基本需要的满足,表现为过分的代偿。

所谓高层次的需要,实际上是个人化了的各内在化了的群体或社会需要。显然,没有手段与目的之互相转化。高层次的需要便不会出现。实际上从内心体验来说并无某种需要,然而不那么做便会遭到非议甚至惩罚,神经症病人便把“应该”误当作自己的需要,因此,理智化成了神经症经常采用的一种防御机制。一位作者写道,我内心的敌人总是跟我讲道理,可千言万语,归根到底,只是一句话,要求我做到完美。世界本来说是不完美的,我们每个人也都有各式各样的缺点和毛病,总之,人生是有局限性的。关键在于接受(acceptance),这就是健康的人生态度。神经症性的基本态度的基本态度是不接受(non-acceptance)虽无数次碰钉子仍然不放弃完美主义。

符合社会规范的行为有消极与积极之分。消极的行为只是为了免于惩罚,但愈是担心、害怕惩罚,惩罚的危险就愈是有切肤之病,积极的行为是建设性的,甚至是创造性的。

弗洛伊德特别重视个人的性爱需要,这是很有道理的。一方面,文化对性欲和性行为实行多层次多方面的控制和约束,以致性爱的满足容易受挫。另一方面,性爱的需要具有跨层次的性质,从动物式的本能满足到作为古今中外文学所讴歌的男女之爱,简直可以说,它既可以是最邪恶最下流的,也可以是最高尚最美丽的。正因为如此,只有适应和调节机制都相当完好才能使性爱得到充分的满足,从而对高层次的需要发发展起积极推动作用。否则,性爱的满足便很容易成为不充分的,不能令人满意的,甚至使人深深为之苦恼。反过来,性爱的满足体验又对整个心理活动有巨大的调节作用。

调节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一言而蔽之,就是自物情感(seiffeelings)。自我情感大体上可以分为自我满意的和自我不满意的两类情感。也可以说,调节的主要内容是自我评价(过高、过低或相对 地恰如其分)和心情(稳定性、对新鲜刺激的易感性、愉快或不快的心情)。

调节可以是消极的,即单纯为了减轻痛苦和不快体验。弗洛伊德把心理机制称为防御,他重视的显然是消极的调节。这也难怪,因为他的主要研究对象是神经症。唯一的例外大概只有升华(subimation),但升华过程,即追求本能的满足如何转变为对高级目标的追求,似乎语焉不详。我认为,手段和目的之互相转化的各种同情况,必要的和必要而充分的条件、转化过程的诸环节,等等,是一大块有待研究的领域。这一领域的重大研究成果将对整个心理学以及教育学、伦理学、心理卫生科学等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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